每20张病床配备1名保安!10月1日实施!
来源:安徽 点击数:859 更新时间:2023-09-28
9月21日上午,《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》北京市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发布。《规范》从医院保安员职责内容、服务要求、人员要求、装备配备及使用要求、应急管理和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,对保安服务中的医患纠纷、暴力伤害、火灾等突发事件现场处置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提出了明确要求,特别是在“应急管理”部分提出了医院治安应急处突队建设和应急处置原则性要求。据悉,国内尚无同类标准属国内首个。《规范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。公布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做相关说明其中提到:“近几年,医患矛盾、冲突时有发生,医院安保工作面临巨大压力,侵医伤医事件呈现出突发性、隐蔽性特征,防范难度大,社会危害程度更大。”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北京医院安保管理工作需要,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牵头组织编制了《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》。在人员配置上,《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》规定,医院同时在岗保安人数应按照在岗在编医务人员总数的3%、20张病床1名保安员、日均门诊量的3‰,上述三种标准的最高数量配置,并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增加保安员数量。保安员应阻止岗位范围内非法售卖、发放小广告、倒卖号源等与就医无关的行为;查验出入的可疑人员、车辆和物品,重点防范扰乱公共秩序、暴力伤害、医院财物流失及违禁品流入问题;及时、果断处置岗位范围内的突发事件,确保人员生命、财产安全和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影响。制止和控制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,并及时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配合公安机关和医院保卫部门开展对倒卖号源、非法导医、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。
对因排队、看病等原因发生的口角、纠纷,保安员应及时予以劝解和制止,必要时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发现扬言实施暴力,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,或者发现可能涉嫌醉酒、吸毒、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就诊人员时,保安员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部门,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医院安全,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对正在发生的暴力案件或火灾、爆炸等事故灾难,保安员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,控制事态扩大,做好现场保护工作,及时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,并配合做好调查。据了解,《保安服务规范 医院》属于推荐性标准,操作性强。目前,国内尚无同类标准,《规范》的出台填补了国内同类标准的空白。
责任编辑:安徽金英杰医学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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