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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医师注册管理将迎来重大变化,那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都有哪些呢?针对这个问题,金英杰医学小编搜集整理相关信息,具体请查看下面内容: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 中医(包括中医、民族医、中西医结合)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(药)主管部门负责。
第二十五条 港澳台人员申请在内地(大陆)注册执业的,按照**有关规定办理。
外籍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执业的,按照**有关规定办理。
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。1999年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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